Ornamental Plants and Horticulture
(一)学科简介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学科始建于1951年,1960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和国外留学生,1986年招收博士生,是我国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学科第一个硕士点和博士点,也是我国该学科领域中的第一个国家级重点学科。目前,该学科共有 33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0人,讲师12人,博士生导师 10名,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科队伍。本学科具有较好的研究条件,研究能力具国内同类领先水平。依托本学科组建的国家花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花卉种质创新与分子育种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为本学科提供良好的研发平台,同时国家花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本学科的产学研一体化结合提供了良好的支撑。该学科迄今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省部级科技奖10余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推动园林花卉产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培养目标
掌握园林植物及观赏园艺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知识,了解国内外该学科研究的动态和前沿学术方向,具有从事园林植物及观赏园艺科研、教学、生产、管理和独立承担相关工作的能力,取得一定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并公开发表;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学科相关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自主学习能力,具有较强适应性及熟练的专业技能,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美学素养。
(三)培养方式
实行博士生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以科学研究为重点,以团队为载体,以实验室为平台,以科研项目经费为支撑,以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进行培养。同时可进行本学科与校内其它学科、本校与外校实验室相联合的方式进行培养。
(四)学习年限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硕士在读时间)、直博研究生学制为5年。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为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直博研究生为7年。提前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和论文工作的博士生,可申请提前答辩。修业年限期满,未毕业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学科(研究)方向
1、花卉种质创新与育种
2、花卉分子生物学
3、园林植物繁殖与栽培
4、园林植物应用与园林生态
(六)学分要求与课程、必修环节设置
本学科总学分最低要求为17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8学分,必修环节共计9学分。必修环节设置包括学术研讨与报告(3学分)、开题报告(2学分)、学科综合考试(2学分 )、实践训练(2学分)。
1. 课程设置
本学科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最低为8学分,学位课为本学科博士生必学的课程,学位课学分要求为8学分,选修课课程是根据博士生来源和研究内容由导师指定选修。课程学习原则上在入学后第1学期内完成。
凡跨学科门类考取的博士生,欠缺硕士或本科阶段相关必备的知识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硕士或本科相关课程。补课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具体课程如下:
类别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考核 方式 |
备注 | |
学位课 |
公共课 |
[1]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36 |
2 |
秋季 |
考试 |
|
[2] |
博士生第一外国语 |
48 |
3 |
秋季 |
考试 |
| ||
专业课 |
[3] |
园林植物科技发展专题 |
48 |
3 |
秋季 |
论文 |
| |
选修课 |
[4] |
分子标记技术 |
32 |
2 |
春季 |
考试 论文 |
| |
[5] |
基因工程 |
32 |
2 |
秋季 |
考试 |
| ||
[6] |
花卉分子生物学 |
32 |
2 |
春季 |
考试 论文 |
| ||
[7] |
分子遗传学 |
32 |
2 |
春季 |
考试 论文 |
| ||
[8] |
高级植物生理学 |
32 |
2 |
秋季 |
考试 论文 |
| ||
[9] |
植物显微技术 |
32 |
2 |
秋季 |
考查 |
| ||
[10] |
植物生物技术 |
32 |
2 |
秋季 |
考试 论文 |
| ||
[11] |
生化与分子生物学大实验 |
32 |
2 |
秋季 |
论文 |
| ||
[12] |
高级遗传学综合大实验 |
32 |
2 |
秋季 |
论文 |
| ||
[13] |
科学研究方法 |
16 |
1 |
秋季 |
论文 |
| ||
[14] |
花卉开花生理与调节 |
16 |
1 |
春季 |
论文 |
| ||
[15] |
园林植物景观规划与设计 |
32 |
2 |
秋季 |
论文 |
| ||
补修课 |
[16] |
花卉品种分类学 |
48 |
3 |
春季 |
考试 |
| |
[17] |
野生观赏植物资源调查与采集 |
32 |
2 |
春季 |
考试 论文 |
| ||
[18] |
花卉学 |
48 |
3 |
|
|
本科课程 | ||
[19] |
树木学 |
48 |
3 |
|
|
2. 培养环节
(1)培养计划
入学2个月内,导师根据博士生的研究方向、知识结构、学术特长、研究兴趣、能力基础等,结合导师的科研课题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由学科负责审定,经学院负责人批准后,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2)开题报告(2学分)
博士生开题报告应于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组织程序以及未能通过者处理程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开题报告通过后计2分。
(3)中期考核
博士生中期考核在入学第四学期内进行(直博生于入学后第六学期内进行)重点对博士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查,并根据结果进行分流。具体要求按《北京林业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规定(修订)》执行。
(4)学科综合考试(2学分)
学科成立综合考试小组,于入学后第四学期5月初这前进行,通过考核者,记2学分;综合考试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学科前沿等,包括文献及专业书籍等内容。与中期考核同时进行。具体要求按《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博士生综合考试的规定》执行。
(5)学术报告和研讨(3学分)
博士生应围绕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前沿动态和最新进展、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以专人报告,集中讨论或者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博士生每学期不少于3次,至少报告1次。由导师组或相关团队联合举办均可。此环节通过记3学分。
(6)实践训练(2学分)
要求博士生结合毕业论文完成至少3次的科研实践工作,或按导师要求完成至少5个学时的教学实践。博士生在每年须提交一份完成科研工作进展报告或实践报告,经导师考核认定合格后送学科备案,记2分)
(七)毕业论文及学位论文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选题应充分考虑国家或行业重大的需求或有重要科学理论研究价值。技术路线要科学合理,方法和手段要有一定的先进性,论文论述要严谨,有一定的创新性成果。
(八)发表论文要求
博士研究生毕业前需要以第一作者且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研究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SCI收录的论文。博士生以第二作者(2<IF<5)及第三作者(IF>5)发表的全文收录的SCI论文,可视为1篇中文核心期刊。
(九)学位类型
学位论文按照北京林业大学有关规定组织送审和答辩,经答辩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可授予农学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