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tecture
(一)学科简介
建筑学是依托风景园林学历经60多年精心抚育发展起来的。长期以来曾作为风景园林学的重要支撑力量,在园林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中发挥过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同时也形成了具有跨学科特点的学术队伍和独树一帜的人才培养模式。2011年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后成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013年开始招收建筑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科下设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建筑环境设计4个研究方向。
金承藻、白日新、黄金锜、卢仁等前辈教师为学科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编写出版了《园林建筑设计》、《风景建筑构造与结构》等教材。白日新教授指导的研究生曾荣获国际建筑师联合会(UIA)1996年建筑设计竞赛学生组大奖,该奖项是世界范围内建筑教育的最高奖项。近年来在夯实基础、保持特色的同时,适时调整学科方向,大力拓宽培养口径,完成了从园林建筑设计向民用建筑设计的转型,以期将园林理想环境的营造经验延伸至更为广泛的人居环境。
本学科在与风景园林学和城乡规划学的专业协作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强调设计结合自然,倡导环境友好的建筑设计,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具有理念上的前瞻性和现实中的针对性。在传统建筑领域,本学科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始终致力于本土经验的发掘与整理工作。与此同时,也时刻关注新型绿色建筑,为此引进专门人才,扶持专项研究,使学科触角延伸至行业发展的前沿。
本学科师资力量充足,人才结构合理。现有教师均来自高水平建筑院校,呈现出高学历、年轻化的特点,平均年龄不足45岁,绝大多数具有博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深入的理论学习和富有成效的专业实践,使培养对象不仅熟练掌握所学方向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并且具有相应的调查研究和设计实践能力,成为建筑学相关领域的高级人才。
(三)培养方式
建筑学采取导师负责制方式培养研究生。
(四)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提前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和论文工作者,可申请提前答辩,但最多只能提前1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学习年限者,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相关部门批准,可适当延期,但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修业期满,未毕业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研究方向
1. 建筑历史与理论:中外建筑发展史、古建法式与则例、传统聚落与民居、建筑遗产保护、现当代建筑理论、建构文化研究。
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设计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建筑结合自然的理论与方法、生态建筑与可持续发展研究、城市和建筑形态研究、城市综合体的发展与设计。
3. 建筑技术科学:建筑建造技术、建筑物理环境、建筑节能技术、建筑设备系统、智能建筑设计。
4. 建筑环境设计:环境行为与空间、城镇开放空间、硬质景观的材料与构造、建筑小品设计。
(六)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建筑学硕士研究生总学分最低要求为34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9学分,必修环节共计5学分。必修环节设置包括学术研讨与报告(2学分)、开题报告(1学分)、实践训练(2学分)三部分。
1、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总学分最低要求为29学分,其中学位课19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选修课中本专业课程至少4学分;风景园林学和城乡规划学专业课程(见其专业课程设置)至少4学分。课程学习原则上要求在第1.5学年内完成。
课程具体设置如下:
类别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考核 方式 |
备注 | |
学 位 课 |
公共课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2 |
2 |
秋季 春季 |
考试 |
|
[2]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6 |
1 |
秋季 春季 |
考试 |
| ||
[3] |
硕士生第一外国语 |
64 |
4 |
秋季 |
考试 |
| ||
专业课学位课 |
[4] |
人居环境史 |
24 |
1.5 |
秋季 |
考查 |
| |
[5] |
建筑设计I |
32 |
2 |
秋季 |
考查 |
| ||
[6] |
建筑设计Ⅱ |
24 |
1.5 |
春季 |
考查 |
| ||
[7] |
建筑形式引论 |
16 |
1 |
秋季 |
考查 |
| ||
[8] |
中国古典园林建筑设计 |
16 |
1 |
秋季 |
考查 |
| ||
[9] |
现代建筑理论 |
16 |
1 |
秋季 |
考查 |
| ||
[10] |
聚落空间-社会研究 |
16 |
1 |
春季 |
考查 |
| ||
[11] |
生态建筑与可持续发展概论 |
16 |
1 |
春季 |
考查 |
| ||
[12] |
大跨度建筑 |
16 |
1 |
秋季 |
考查 |
| ||
[13] |
建筑能耗状况与节能设计策略 |
16 |
1 |
秋季 |
考查 |
| ||
建筑模块 |
[14] |
古建法式与则例 |
16 |
1 |
春季 |
考查 |
| |
[15] |
建构文化研究 |
16 |
1 |
春季 |
考查 |
| ||
[16] |
风景园林建筑 |
16 |
1 |
秋季 |
考查 |
| ||
[17] |
日本近现代建筑 |
16 |
1 |
春季 |
考查 |
| ||
[18] |
城市综合体发展与设计 |
16 |
1 |
秋季 |
考查 |
| ||
[19] |
设计与研究 |
16 |
1 |
春季 |
考查 |
| ||
实习 |
[20] |
国际风景园林认知旅行 |
1次 |
1 |
春季 |
考查 |
|
2、培养环节
(1)培养计划: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科培养方案,在第一学期第10周前前完成。
(2)学术研讨与报告:研究生在读期间要至少参加5次由学科组织或认定的学术研讨活动,并在学术研讨活动中做专题报告;此外研究生第学年至少参加2次本学科组织或认定的学术会议报告及讲座。学术研讨与报告由导师负责确认并纳入研究生培养计划。
(3)开题报告: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研究题目,最晚于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具体要求按《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规定(修订)》执行。
(4)中期考核:硕士生中期考核在入学第四学期内进行,重点对研究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查,并根据结果进行分流。具体要求按《北京林业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规定(修订)》执行。
(5)实践训练:硕士生在读期间要至少担任两次研究生课程助教工作,同时结合学科特点,开展科研实践,于每学年实践结束后提交相应的实践报告,并由课程教师或导师进行考核。
(七)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
建筑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能够体现硕士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一定的科学问题或实际应用问题,对所研究的课题或实际项目有新的见解,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从事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具体要求按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要求
建筑学硕士研究生须在学科指定的刊物上,按要求发表学术论文1篇。具体要求按《北京林业大学建筑学学科研究生发表论文相关要求》和《bet38-365365建筑学学科学术论文指导性目录》执行。
(九)学位类型
建筑学硕士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按照北京林业大学有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经答辩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可授予工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