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dscape Architecture
(一)学科简介
风景园林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造园专业,195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1993年获得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2006年被评为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2007年获批建立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08年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因学科调整关系,2010年获得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2011年获得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2011学科调整为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同时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和硕士授权。在2012年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中,风景园林学位列全国首位,2013年获批建立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学科主要研究方向: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景观规划与生态修复、风景园林植物应用、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风景园林建筑设计与理论、风景旅游规划与设计。
学科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授10人,副教授30人,博士生导师9人,青年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占教师总数的 80 %,45岁以下教师占教师总数 82 %,国家林业局跨世纪学科带头人2人,有10人担任国际和国内相关学术团体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副秘书长等领导职务,30%的教师有国外留学和进修学习的经历。教师治学严谨、学术造诣高,是目前国内同类学科中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师资群体。
(二)培养目标
风景园林学旨在以精英化教育为导向,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的科学研究、规划设计应用和管理的风景园林行业领袖。全面系统掌握风景园林学科的基础理论与方法,深入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体系;明确所从事的风景园林研究领域,能够掌握国内外最新学术动态,发现和提出理论和实践中的前沿性问题,进行独立的科学研究工作,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
应具有科学精神,进行较为扎实的规划设计基础和实践训练,具有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运用前沿的理念和思想、创造性的解决问题的综合规划设计能力,具有与各类规划设计人员合作工作的能力。
熟练地掌握一门或数门外国语,具有国际学术交往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
(三)培养方式
风景园林学采取导师负责制方式培养研究生。
(四)学习年限
风景园林学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硕士地读时间)/直博研究生学制5年。提前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和论文工作者,可申请提前答辩,但最多只能提前1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学习年限者,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相关部门批准,可适当延期,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为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直博研究生为7年。修业年限期满,未毕业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学科(研究)方向
(1)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
(2)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与理论
(3)景观规划与生态修复
(4)风景园林植物应用
(5)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
(6)风景园林建筑设计与理论
(7)风景旅游规划与设计
(六)学分要求与课程、必修环节设置
本学科总学分最低要求为17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8学分,必修环节共计9学分。必修环节设置包括学术研讨与报告(3学分)、开题报告(2学分)、学科综合考试(2学分 )、实践训练(2学分)。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按其学习阶段安排完成本学科所要求的硕士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并取得相应的学分;直博研究生必须修满学科硕士生所要求的课程学习最低学分(专业课必修,公共课可免修,学分由先修课补足)和博士阶段课程的最低学分及必修环节,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
1、课程设置
本学科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最低为8学分,学位课为本学科博士生必学的课程,学位课学分要求为8学分,选修课课程是根据博士生来源和研究内容由导师指定选修。课程学习原则上在入学后第1学期内完成。凡跨学科门类考取的博士生,欠缺硕士或本科阶段相关必备的知识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硕士或本科相关课程。补课只计成绩,不计学分。具体课程如下:
类别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考核 方式 |
备注 | |
学位课 |
公共课 |
[1]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36 |
2 |
秋季 |
考试 |
|
[2] |
博士生第一外国语 |
48 |
3 |
秋季 |
考试 |
| ||
专业课 |
[3] |
风景园林发展研讨 |
48 |
3 |
秋季 |
论文 |
| |
选修课 |
[4] |
经典选读 |
16 |
1 |
秋季 |
考查 |
| |
[5] |
人居环境史 |
24 |
1.5 |
秋季 |
考查 |
| ||
[6] |
风景园林与自然 |
24 |
1.5 |
春季 |
考查 |
| ||
[7] |
风景园林与社会 |
16 |
1 |
春季 |
考查 |
| ||
[8] |
湿地再生与设计 |
16 |
1 |
春季 |
考查 |
| ||
[9] |
棕地恢复与再生 |
16 |
1 |
秋季 |
考查 |
| ||
[10] |
园林植物景观与规划设计 |
16 |
1 |
春秋均开 |
考查 |
| ||
[11] |
风景园林工程建造技术与理论 |
16 |
1 |
秋季 |
考查 |
| ||
[12] |
遗产保护 |
16 |
1 |
春季 |
考查 |
| ||
[13] |
户外游憩规划与管理 |
40 |
2.5 |
秋季 |
考查 |
| ||
[14] |
旅游规划 |
40 |
2.5 |
春季 |
考查 |
| ||
[15] |
国际风景园林研习 |
1次 |
1 |
春季 |
考查 |
|
1. 培养环节
(1)培养计划
入学2个月内,导师根据博士生的研究方向、知识结构、学术特长、研究兴趣、能力基础等,结合导师的科研课题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由学科负责审定,经学院负责人批准后,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2)开题报告(2学分)
博士生开题报告应于入学后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组织程序以及未能通过者处理程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开题报告通过后计2分。
(3)中期考核
博士生中期考核在入学第4学期内进行(直博生于入学后第6学期内进行)重点对博士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查,并根据结果进行分流。具体要求按《北京林业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规定(修订)》执行。
(4)学科综合考试(2学分)
学科成立综合考试小组,于入学后第4学期前进行,通过考核者,记2学分;综合考试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学科前沿等,包括文献及专业书籍等内容。与中期考核同时进行。具体要求按《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博士生综合考试的规定》执行。
(5)学术报告和研讨(3学分)
博士生应围绕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前沿动态和最新进展、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以专人报告,集中讨论或者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博士生每学期不少于3次,至少报告1次。由导师组或相关团队联合举办均可。此环节通过记3学分。
(6)实践训练(2学分)
要求博士生结合毕业论文完成一定的科研实践工作,或按导师要求完成一定量的教学实践。博士生在每年须提交一份完成科研工作进展报告或实践报告,经导师考核认定合格后送学科备案,记2分)
(七)毕业论文及学位论文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选题应充分考虑国家或行业重大的需求或有重要科学理论研究价值。技术路线要科学合理,方法和手段要有一定的先进性,论文论述要严谨,有一定的创新性成果。
(八)其他要求
风景园林学博研究生须在学科指定的刊物上,按要求至少发表学术论文2篇。具体要求按《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学科研究生发表论文相关要求》和《bet38-365365风景园林学学科学术论文指导性目录》执行。
(九)学位类型
学位论文按照北京林业大学有关规定组织送审和答辩,经答辩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可授予工学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