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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秋季学科前沿性专题讲座课程项目的通知

来源:yjsy 作者:yjsy 时间:2016-09-07 阅读:

各学科、研究生导师:

    为促进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促进学术交流,使研究生了解学科最新前沿动态,建立培养机制改革新形势下研究生课程教学创新体系,不断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我校设立了学科前沿性专题课程建设项目,并制订了《北京林业大学学科前沿性专题讲座课程项目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

现将2016年秋季该项目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 申报对象:此次项目申报面向2016年秋季已经开设的课程。每门课程申请的讲座学时数不得超过课程总学时数的20%(专题前沿性进展课程可适当增加,总体不超过3次);选课人数偏少的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不资助。

2. 申报程序:由学院组织任课教师进行申报,项目申请人填写《专题讲座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研究生院各存一份),每次讲座(一般为4学时,或2学时)须对应一个申请表,经学院审查签署意见,统一汇总后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主楼214)。

3. 时间要求:请将《专题讲座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于2016926日下午5点前,提交到学研C1416办公室。

4. 经费说明: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专家讲座费(标准见“管理办法”,均为税前金额)及因讲座而实际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按照学校的住宿标准执行),其他经费概不报销。

经费拨付学院,由学院主管院长负责管理,学院要做到专款专用,按照我校财务制度要求实报实销。学期末研究生院验收本学期项目的实施情况。

5. 其他说明

(1) 教师在申请前必须确定好所邀请的专家以及讲座的时间和地点,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变动,或不能前来做前沿讲座,请写出书面说明,并提前交至主楼214

(2) 此项目不按学院分配名额,截止日期后项目结束,不再接受申报。

(3) 项目完成后,请各任课教师认真总结,及时提交《专题讲座验收表》(一式两份,学院、研究生院各存一份)。报销相关经费时需一并提交已完成项目的验收表,否则暂时不予报销,并影响下期的申报工作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学科前沿性专题讲座课程项目管理办法(含《专题讲座申请表》和《专题讲座验收表》,表格有更新,请下载使用新表格

 

培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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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41号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学科前沿性专题讲座课程管理办法+申请表+验收表.doc